預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十條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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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9月1日
交路(一)字第11182006141號
主  旨:預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十條修正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
二、修正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六條及第六十條。
三、「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十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tc.gov.tw ),「交通部」網頁。
四、如對於本公告內容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技術組)。
(二)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
(三)電話:02-23491500#8331。
(四)傳真:02-27738792。
(五)電子信箱:diderly@tbroc.gov.tw。
部  長 王國材
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十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