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令 修正「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十條

交通部令
中華民國112年2月22日
交路(一)字第11282001074號
修正「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十條。

附修正「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十條

部  長 王國材

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十條修正條文

第 十 條
帶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提供場地或器材供遊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而具營利性質者,投保責任保險給付項目及最低保險金額如下:

一、每一個人體傷責任之保險金額:新臺幣三百萬元。

二、每一意外事故體傷責任之保險金額:新臺幣二千四百萬元。

三、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責任之保險金額:新臺幣二百萬元。

四、保險期間之最高賠償金額:新臺幣四千八百萬元。

前項保險金額,其中屬本條例第三十六條第四項之賠償項目及最高金額如下:

一、體傷之醫療費用:每一遊客新臺幣三十萬元。

二、失能給付:每一遊客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

三、死亡給付:每一遊客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

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十條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轉知交通部航港局重要通知111.08.04

轉知交通部航港局重要通知111.08.04
有關中共公布於臺灣周邊海域進行軍演海域因應措施一案,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除避開演習區域及周邊水域,務必開啟AIS,以維航行安全。
有關中共公布於臺灣周邊海域進行軍演海域因應措施一案,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除避開演習區域及周邊水域,務必開啟AIS,以維航行安全。
本次航船布告細節請參考本局全球資訊網「訊息發布」項下「航船布告區」 (網址:https://www.motcmpb.gov.tw/Information/Detail/1f4806dd-9036-47d8-a57d-be649ddf3578?SiteId=1&NodeId=483) ,建議隨時瀏覽,預為規劃(本案編號為20220432、20220433、20220434、20220436),併檢附上開航船布告相關資訊各1份。

2022.08.03 海岸電台英文訊文.pdf

中文版.pdf 英文版.pdf

 

轉知臺中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17日
發文字號:府授觀管字第1110116816號
臺中市大安區大安濱海樂園水域範圍內水域遊憩活動限制事項及禁止活動區域公告乙份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公告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1月17日
觀谷管字第1110300011號
主  旨:
修正「鯉魚潭水域遊憩活動時間、範圍及行為限制」,名稱並修正為「鯉魚潭水域遊憩活動限制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

一、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

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下稱本辦法)第5條第1項、第7條。

公告事項:

一、鯉魚潭水域(下稱本水域)除因執行公務訓練、辦理比賽、競技活動所公告暫停外,得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時間如下:

(一)每年4月至9月:自上午5時至下午7時止。

(二)每年10月至3月:自上午6時至下午5時止。

二、本水域範圍內僅得從事獨木舟、水上腳踏車、手划船、立式划槳及風浪板水域遊憩活動,除依本辦法分則規定外,並應穿著合格救生衣。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暫時停止從事各項水域遊憩活動,並以懸掛紅旗表示:

(一)中央氣象局發布陸上颱風警報為警戒區域時。

(二)中央氣象局預測當地平均風速達5級或陣風達6級以上。

四、違反本公告規定之行為:

(一)不具營利性質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二)具營利性質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雲林縣台西鄉台西海園海域、四湖鄉三條崙海水浴場禁止水域遊憩活動公告

依據:雲林縣政府公告110年6月4日府文發一字第1103811584A號
雲林縣台西鄉台西海園海域、四湖鄉三條崙海水浴場禁止水域遊憩活動公告。
說明: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提升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三級,本府轄管水(海)域及核准代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業者,自即日起至110年6月14日禁止水域遊憩活動,惠請張貼旨案公告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