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水域活動研習會」報名活動開跑了~

1. 本會訂於112年8月17日(星期四)假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辦理112年水域活動研習會。
2. 另因應「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十條修正及邇來民眾反映意見,本會特別邀請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派員講授有關「海域綜合保險」產品說明與投保內容。由於本產品區分有業者與個人兩大區塊且各產品投保方式不同,為利爾後相關機關、團體或個人有所遵循與投保,歡迎各機關、學校、相關水域遊憩業者、民間團體或有興趣之民眾踴躍報名參加,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3. 線上報名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274b1e6649e808284c00
4. 凡在名額內報名皆為正取名額,不再另行寄發錄取名單,備取轉正取亦會由系統自行發送錄取通知。

動力浮具推廣活動已開始報名囉~

依據行政院「向海致敬」政策開放海域,為提升民眾使用浮具從事水域遊憩活動安全, 航港局已函頒「浮具器具及人員操作安全注意事項」,本案為配合政策,另以舉辦現場推廣活動之實際體驗方式,強化民眾對於浮具器具及人員使用安全之意識及觀念。
🔸報名資格:16~70歲
🔸報名方式:網路報名
🔸活動費用:免費報名
各區域辦理活動之時間, 學科地點及術科地點之詳情,請掃QR-code!
或點選以下報名網址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6TGVnB-l2fLIVvCTj4FmF2w1Jqw29SRyyCtGA61M2Po/viewform?fbclid=IwAR3VqRUX5wYqdT0FOygD-W4E9668nxz06Fz27suRLWWBD9WSRTcy_XTzTiM&edit_requested=true

\ 真英雄・不逞英雄 / 【2023 水域安全嘉年華登陸臺中】

炎炎夏日,許多學生正準備踏上水上歡樂之旅。然而溺水事故也常在這個時候發生。為提醒大家重視水域安全,教育部體育署特別舉辦水域安全嘉年華,寓教於樂的同時,更推廣「防溺自救」的水域安全觀念‼️
☀️防溺宣導區:現場教授水域安全知識和自救方法
☀️五大闖關區:趣味闖關遊戲歡迎大人小孩一起同樂!還能獲得活動限定贈品
☀️中央舞台區:知名饒舌歌手和樂團歌手精彩演出
☀️風格市集:台中在地市集「晴市集」進駐,體驗在地品牌魅力
☀️抽獎活動:總價值超過10萬元的豐富好禮等你帶回家
即日起,填寫2023水域安全嘉年華報名表單,現場再領⭐️限量神秘贈品⭐️
邀請大朋友、小朋友一起參與水域安全嘉年華,讓我們在遊戲中快樂地學習防溺知識,攜手創造安全、快樂且無憂的水域環境
🔹活動時間|2023年7月22日(六) 下午13:00~18:00
🔹活動地點|文化部文化資產局R04願景館一樓廣場(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 362 號)
🔹活動費用|即刻起線上報名,免費參加
🔹報名方式|請點選下列連結:
https://forms.gle/xFe7nPTsV3e6mgJz5
(線上報名前300名,現場再領限量神秘贈品)
線上報名期限:2023年07月01日 至 2023年07月22日 17:00 止

制定「海洋產業發展條例」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總統府民國112年6月21日華總一義字第11200051181號

總統令:制定「海洋產業發展條例」
OFFICE OF THE PRESIDENT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the enactment of “海洋產業發展條例” (this Chinese title has not been officially translated into English yet)

公告「『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學、術科測驗項目、方式及評分基準」及「救生員複訓程序、項目、方式及評分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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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署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6月15日
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120023824B號
主  旨:公告「『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學、術科測驗項目、方式及評分基準」及「救生員複訓程序、項目、方式及評分基準」。
依  據: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第9條、第10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救生員資格檢定及各救生員受認可機構辦理複訓,應依本公告事項辦理之。
二、本案另載於教育部體育署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sa.gov.tw/)及i運動資訊平台網頁(網址:https://isports.sa.gov.tw/apps/LGM/index.aspx)。

修正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特定區「臺南市北門區景觀鹽湖」從事水域遊憩活動區域及限制事項,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北門區景觀鹽湖從事水域遊憩活動區域及限制事項」,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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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5月23日
觀雲管字第11203001892號
主  旨:
修正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特定區「臺南市北門區景觀鹽湖」從事水域遊憩活動區域及限制事項,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北門區景觀鹽湖從事水域遊憩活動區域及限制事項」,自即日生效。

依  據:

一、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

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第7條。

公告事項:

一、活動區域範圍及活動種類:

(一)非動力區:以警戒浮球或其他設施明顯標示範圍內,以A、B、C、D及E點各點座標所連接之水域範圍為活動範圍,限制僅得從事乘騎獨木舟、風浪板、立式划槳、輕艇水球、水上腳踏車、手划船及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各種非動力性水域遊憩活動。

(二)各點點位座標:(座標系統:WGS84地理座標)

點位 經度(E)   經度(N)

A:  120.122718  23.267952

B:  120.121018  23.267419

C:  120.121737  23.264971

D:  120.122858  23.266355

E:  120.123330  23.267586

二、從事水域遊憩活動限制事項:

(一)時間限制:

1、每年4月至10月:上午7時至下午6時30分。

2、每年11月至次年3月:上午8時至下午6時。

3、其他經本處同意者,不受前二目時段限制。

(二)行為限制:

1、未滿12歲兒童不得單獨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應由成人陪同。

2、操作乘騎獨木舟、風浪板及立式划槳,應穿著合格救生衣。

3、飲用含酒精成分飲料後,不得從事水域遊憩活動。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暫停從事水域遊憩活動:

(一)中央氣象局發布海上或陸上颱風警報為警戒區域時。

(二)中央氣象局預測平均風速達7級(13.9~17.1公尺/秒)或陣風達8級(17.2~20.7公尺/秒)以上。

(三)發生地震,經中央氣象局發布海嘯警報時。

(四)經本處或其授權管理單位研判對從事水域遊憩活動之民眾安全構成威脅之虞情形時。

四、違反本公告規定之限制事項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其行為具營利性質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五、本處108年7月17日觀雲管字第1080300324號公告停止適用。

臺南市北門區景觀鹽湖水域活動座標點位及區域範圍圖(請參見PDF)

修正「馬沙溝濱海遊憩區從事水域遊憩活動限制、暫停相關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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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5月23日
觀雲管字第11203001891號
主  旨:
修正「馬沙溝濱海遊憩區從事水域遊憩活動限制、暫停相關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
一、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

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第7條。

公告事項:
一、活動分區限制範圍及活動種類:

(一)游泳區:自海岸高潮線向海延伸100公尺之警戒浮球或其他設施明顯標示範圍內,以B、C、I、H各點座標所連接水域範圍為游泳區,限制僅得從事游泳活動。

(二)非動力區:自海岸高潮線向海延伸100公尺至300公尺之警戒浮球或其他設施明顯標示範圍內,以C、D、E、J、H、I各點座標所連接水域範圍為非動力區,限制僅得從事乘騎獨木舟、風浪板及立式划槳活動。

(三)動力區:自海岸高潮線向海延伸300公尺至500公尺之警戒浮球或其他設施明顯標示範圍內,以A、B、J、E、F、G各點座標所連接水域範圍為動力區,限制僅得從事乘騎水上摩拖車、香蕉船活動。

(四)各點點位座標:(座標系統:WGS84地理座標)

點位 經度(E)  緯度(N)

A: 120.083211   23.220191

B: 120.082761   23.219191

C: 120.082031   23.217940

D: 120.081710   23.216857

E: 120.079004   23.217897

F: 120.077200   23.218591

G: 120.078701   23.221925

H: 120.081775   23.219538

I : 120.081296   23.218287

J : 120.071964   23.221972

二、從事水域遊憩活動限制事項:

(一)時間限制:

1、每年4月至10月:上午7時至下午6時30分。

2、每年11月至次年3月:上午8時至下午6時。

3、其他經本處同意者,不受前二目時段限制。

(二)行為限制:

1、未滿12歲兒童不得單獨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應由成人陪同。

2、操作乘騎獨木舟、風浪板、立式划槳、水上摩拖車及香蕉船,應穿著合格救生衣。

3、飲用含酒精成分飲料後,不得從事水域遊憩活動。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暫停從事水域遊憩活動:

(一)中央氣象局發布海上或陸上颱風警報為警戒區域時。

(二)中央氣象局預測平均風速達7級(13.9~17.1公尺/秒)或陣風達8級(17.2~20.7公尺/秒)以上,或浪高6公尺以上時。

(三)發生地震,經中央氣象局發布海嘯警報時。

(四)經本處或其授權管理單位研判對從事水域遊憩活動之民眾安全構成威脅之虞情形時。

四、違反本公告規定之限制事項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其行為具營利性質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五、本處105年8月29日觀雲管字第1050300543號公告停止適用。

將軍區馬沙溝濱海遊憩區海域使用區域範圍座標及活動分區示意圖(請參見PDF)

修正「琉球風景區水域遊憩活動分區限制」,並自即日生效。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5月19日
觀鵬管字第11203003641號
主  旨:修正「琉球風景區水域遊憩活動分區限制」,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
一、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
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5條、第6條。
公告事項:
一、琉球嶼周邊海域自海岸高潮線向外延伸600公尺之範圍內不得從事滑水板、拖曳傘、水上摩托車、香蕉船、橡皮艇、拖曳浮胎等各類器具之活動;另A、B、C、D、E五區(如公告圖示)內不得從事水域遊憩活動。
二、違反上述規定者:
(一)不具營利性質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二)具營利性質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三、漁港區域內行為依漁港法及其相關規定;屏東縣琉球白沙交通碼頭區域內行為依屏東縣琉球白沙交通碼頭使用管理自治條例規定。
四、本處111年8月26日觀鵬管字第11103007181號公告停止適用。
琉球風景區水域遊憩活動分區限制示意圖

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修正相關法令,並自即日生效。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令
中華民國112年5月12日
觀雲管字第11203001851號
修正「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水上摩托車活動注意事項」第十點、「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獨木舟活動注意事項」第九點、「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風浪板及立式划槳活動注意事項」第六點、「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香蕉船及拖曳浮胎活動注意事項」第十一點及「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水上腳踏車活動注意事項」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處  長 陳煜川

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水上摩托車活動注意事項第十點修正規定

十、業者違反本注意事項有關配置合格救生員及救生(艇)設備之規定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規定,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獨木舟活動注意事項第九點修正規定

九、業者違反本注意事項有關配置合格救生員及救生(艇)設備之規定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規定,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風浪板及立式划槳活動注意事項第六點修正規定

六、業者違反本注意事項有關配置合格救生員及救生(艇)設備之規定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規定,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香蕉船及拖曳浮胎活動注意事項第十一點修正規定

十一、業者違反本注意事項有關配置合格救生員及救生(艇)設備之規定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規定,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水上腳踏車活動注意事項第七點修正規定

七、業者違反本注意事項有關配置合格救生員及救生(艇)設備之規定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規定,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瘋狗浪(Mad-Dog Waves)

圖片說明:【#瘋狗浪】
-在海岸礁石與防波堤上的釣客或民眾,在海上浪大時,可能會被忽然衝上岸的浪捲下水,這些浪何時會衝上來不易推測,就如「瘋狗」一樣,因此被稱為「瘋狗浪」;

#瘋狗浪易肆虐的地點
1.突出海岸的礁石及磯岩。
2.靠近海邊的平台。
3.海堤邊面海的消波塊。
4.直立壁型防波堤;

#瘋狗浪襲擊之時間
1.秋冬季節(10月至隔年3月)東北季風盛行時,臺灣周圍海域常出現強勁的風浪。
2.颱風季節(6月至10月)當海面上有颱風,就算為發布颱風警報,仍可能受長浪影響發生瘋狗浪。
政府相關單位都設有警告或禁止標誌,民眾前往時,不僅要有安全防護的裝備,而且也要注意氣象及海象的變化,隨時小心防範,以免造成意外而後悔莫及。
圖片資料提供 台灣海洋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