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基本工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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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9月14日
勞動條2字第1110077619號
主  旨:修正「基本工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  據: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每月基本工資為新臺幣二萬六千四百元。
二、修正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一百七十六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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