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員應檢人資格

教育部體育署救生員授證資訊網站

依據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第4 條規定,申請救生員之資格:

申請救生員之檢定,應為年滿十八歲之自然人;申請開放性水域救生員檢定者,並應具有游泳池救生員資格。

依據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第6 條規定:

申請救生員資格之檢定,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教育部體育署(以下簡稱體育署)提出:
一、國民身分證、護照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二、無違反前條規定之切結書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三、申請開放性水域救生員之檢定者,並應檢附游泳池救生員證書。

救生員考試介紹

教育部體育署救生員授證資訊網站

依據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3 條規定,救生員之類別及執行業務範圍如下:

一、游泳池救生員:以在游泳池為限,擔任救生員工作。
二、開放性水域救生員:在游泳池或開放性水域,擔任救生員工作。

依據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第7 條規定,應繳納之規費:

前條申請,應依下列規定繳交費用:
一、檢定費用:
(一)游泳池救生員:學科測驗,新臺幣五百元;術科測驗,新臺幣一千元。
(二)開放性水域救生員:學科測驗,新臺幣五百元;術科測驗,新臺幣二千元。
二、證書費用:初發或展延者,每件新臺幣二百元;補發者,每件新臺幣五百元。
前項第一款術科測驗檢定費用,包括每人人身保險(含死亡、傷殘及醫療給付)保險金額新臺幣三百萬元之保險費。